招生政策

首页 > 正文 >

省招办提醒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防范招生诈骗
发布时间:2009-07-30 来源:招就处 点击:
[来 源] 省招办 [作 者] 省招办 [发表时间] 2009-07-30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本科录取在即,部分第三批本科院校为提高录取新生报到率,会给填报了本校志愿并已投档的考生打电话联系,再次确认考生就读意愿。从往年情况看,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期间,特别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后期,一些招生诈骗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求学心切的心理,采取各种伎俩诈骗考生钱财。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1.考生在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期间,注意保持电话畅通。院校与考生的联系电话是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登记的电话,如考生的联系电话停机、临时变更或登记的是亲戚朋友的电话,请考生主动与报考院校保持联系,密切关注自己电子档案运行状态,避免院校联系不上考生、无法确认考生就读意愿而误退档。
    2.考生接到院校电话后,要仔细询问院校名称,记住联系电话号码,了解自己是否填报了该校志愿,自己高考成绩是否达到了该校投档线,并及时查询自己电子档案运行状态。只有确认自己已经填报了该校志愿、并且电子档案已经投到该校时,才能向与你联系的学校表明自己的就读意愿。如果自己没有填报该校志愿,或者高考成绩没有达到该校投档线,特别是不够省招办划定的批次线,这样的学校与考生联系时,考生一定要注意联系电话的真伪,防范招生诈骗。
    3.考生要及时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edu.cn)或到市(州)、县(市、区)招办和中学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查询结果显示为“录取”时,才表明省招办已经对该考生办理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显示为其他状态时,表示还没有被正式录取。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由各学校直接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入学新生核对注册。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只有注册的学生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湖北考生只有经湖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
    4.对以下几种情况要引起高度警觉,谨防上当受骗。一是正常的缴费只能缴到学校财务部门。如有人提出缴给个人或中介,肯定是诈骗;二是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如果是要通过个人或中介转交录取通知书,就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三是有的不法分子称用钱可以买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点招”“计划外招生”“小计划”等,一定是骗局;四是没有达到本科线的考生,交费可以录取到本科院校学习,一定是招生诈骗,考生及家长要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湖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下一篇:从今日开始,报考提前批院校的考生可以查询录取信息